一、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参与高水平科研工作,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定标准》,取得如下科研成果之一:
(1)A档成果自然排名前4(奖励类成果不分排名);
(2)B档成果自然排名前3(奖励类成果前5)。
2. 发表一篇SCI 、EI检索论文(包括会议论文),或一篇CCF推荐C类会议以上长文,或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包括北大核心、科技核心)。
3. 投稿的EI 期刊以上检索论文处于小修阶段或B档以上科研成果处于大修阶段。
4. 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二、说明:
1.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不做科研成果要求。
2.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仅限于发表在我校科学技术处认可的EI核心源刊;
3.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及获得奖项,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成果必须和导师联合署名,且除A档和B档成果外,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有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4.期刊论文以录用为准,EI会议论文以检索为准;
5.外国来华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的要求,原则上按本条件执行,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后,经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6. 各梯队可自行制定不低于本条件的毕业标准;
7. 本毕业条件从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2019、2020级硕士研究生可以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科研成果评定标准:
1.A档成果:
(1)CCF-A期刊论文;
(2)CCF-A会议长文;
(3)国家级科技成果奖;
(4)CCF-B会议的最佳论文/最佳学生论文。
2.B档成果:
(1)CCF-B期刊论文;
(2)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
(3)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前五获得者或有国家科技奖推荐资格的一级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前五获得者;
(4)在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中署名;
(5)CCF-C会议的最佳论文/最佳学生论文;
(6)国际级竞赛特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