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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发布人: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0号),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简介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制造工艺装备、集成应用示范等 3 个技术方向,拟启动 37 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4.2 亿元。其中,在基础研究类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 200万元。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1.5:1,应用示范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2.5:1。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和应用示范类项目均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

2.“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智能传感基础及前沿技术、传感器敏感元件关键技术、谱系化智能传感器及系统应用、传感器研发支撑平台等4个技术方向,拟启动35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4.76亿元。其中,在智能传感基础及前沿技术方向,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在传感器敏感元件关键技术方向,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投入智能传感器的技术创新,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的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应用示范类项目的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5:1。应用示范类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

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工业软件及数字生态前沿技术、产品生命周期核心软件、智能工厂技术与系统、产业协同技术与平台、工业软件生态应用示范等5大任务,拟启动30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4.45亿元。其中,围绕工业软件及数字生态前沿技术、产品生命周期核心软件、智能工厂技术与系统、产业协同技术与平台,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的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应用示范类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5:1。

4.“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基础理论和前沿技术、核心功能部件、关键技术与装备、典型应用示范等4个技术方向,拟启动41项指南任务,拟国拨经费概算4.31亿元。其中,围绕单晶高温合金的光束整形激光增材制造方法、超材料三维成形机制及可控微宏观制备新方法等技术方向,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围绕复杂型面三维激光智能切割、高深径比玻璃通孔激光高效制造等技术方向,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的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应用示范类项目鼓励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由企业牵头申报,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5:1。

5.“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核心零部件与算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4个技术方向,拟启动30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3.29亿元。其中,围绕核心零部件与算法、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应用示范类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5:1。

6.“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

指南围绕互联网基础设施治理、网络空间数据治理、网络公害与内容治理、新技术新应用治理4个技术方向,拟启动19项指南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2.28亿元。其中,围绕互联网基础设施治理、网络空间数据治理、网络公害与内容治理等技术方向,部署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200万元。青年科学家项目对配套经费不做要求,可不要求指南内容全覆盖。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1.5:1。项目由相关专业机构组织,采用专家评审、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评或用户部门试用评价等方式开展考核。

具体见附件1,指南文件已加学校实名水印,仅供校内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请注意保管,严禁校外转载发布,违者严肃问责。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1.申报环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均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预申报书/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2.申报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牵头(参与)单位申报资格和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请遵照科技部申报通知及专项申报指南要求具体限项要求查阅附件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申报意向登记:请有意牵头(参与)申报的科技人员填写附件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学院审核、汇总,620日前发送至zdxmb@jlu.edu.cn。请项目牵头负责人查阅附件4《国家重点研发和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须知》,并将签字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dxmb@jlu.edu.cn。

4.申报账号:已有国科管系统账号的申报人请使用原账号申报,无账号的可填写附件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申请开通,需重置密码的可联系学校管理员。

5.申报时间:本批次项目预申报系统填写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定向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8:00至7月24日16:00。请各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截止日前2日在系统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以便预留形式审查及预申报书修改时间。

6.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常见问题

1.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或密切相关。

2.推荐单位:(部门)教育部/(地方)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二者选其一。

3.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具体根据指南类别和要求决定。

4.经费预算:可根据专项申报指南拟安排经费和立项数进行估算,同时建议咨询专项管理机构后据实填报。

5.人员信息:预申报阶段仅填报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无需填报其他人员信息。请根据专项参与人员限项要求,认真查阅确认有“!”标识的人员信息,该人员已承担或参与了在研项目,避免重复申报影响形式审查结果。

6.附件材料

共性附件:

(1)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及签署时间),协议内容由项目组协商拟定。

(2)承诺函: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明确签署时间。

其他附件:

1)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如项目指南要求配套经费,须提供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附件5)。其他来源配套经费一般由参与单位企业配套,我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经费。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

1.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各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2)“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

4)“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5)“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4、68207749。

6)“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26、68207794。


3.校内联系人:

姜玮  85166453   zdxmb@jlu.edu.cn


附件: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查重要求

3.国家项目申报登记表

4.国家重点研发和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须知

5.其他来源配套经费承诺书

6.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院

2023年67


附件下载: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40753937&channelId=17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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