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成果审核、德育表现评分,确认裴红斌等23名同学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名单见附件)。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评审时间:2016年11月3日14:00
二、答辩评审地点:计算机楼B401
三、参与答辩人员确定的说明
1、按照学校“质量为先,兼顾数量”的原则,实行分组记分制,即根据申请人质量最高的成果所属项目确定所在分组,组内以A值累计得分排序,组间以最高成果A值记分排序。
2、综合排序由科研成果、德育表现共同决定,其中科研成果占80%,德育表现占20%。
四、参与答辩的具体要求
1、,标题和文件名“博士/硕士+姓名+国奖答辩演示”。
2、参与答辩的同学请于11月3日13:30准时到达会场调试PPT,答辩会开始后按附件名单顺序开始答辩。
3、博士答辩时间为4分钟,硕士答辩时间为3分钟,未到场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