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精神。现就计算机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我院博士研究生6个名额,每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13个名额,每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参评对象
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资格申请。
本硕博连读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贯通式培养研究生的成果可以通用。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准备阶段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文件要求,组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评委会名单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计算机楼B432室。
(二)个人申请阶段
申请人认真阅读评审细则、评奖评优记分标准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尤其注意细则中关于硕博分别的科研成果要求,成果认定的时间范围和学校工作通知中的填表规范。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科研简表》(附件4)、《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自然科学)》(附件5)。以上文件打包并以“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45760623@qq.com,截止时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点前。
请于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11点,携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3)、《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自然科学)》纸质版(附件5)、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到计算机楼B427审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录用成果需提交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所有科研成果复印件需导师以及本人确认签字。
(三)初审与答辩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办公室
8516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