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安排、《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要求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现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选3人,每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共评选8人,每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参评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已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应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
(五)原则上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通讯作者无效;
(六)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具有参评资格;受到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在读期间不具有参评资格。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得参评,若其曾获奖,学校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予以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硕士科研成果的起始时间从入学算起,博士科研成果起始时间为入学当年的7月1日,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当前学历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求实”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成果发表时间应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材料报送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以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评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考核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和德育表现两部分,根据两部分的整体排名确定答辩入围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一)电子材料报送:申请人于10月9日17点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1565859757@qq.com,并命名为“硕士/博士+学号+姓名+国奖材料”:
(1)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填)或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填);
(3)附件6:《成果清单》(excel版本);
(4)证明材料: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成果清单》(导师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请人携带以下纸质版材料于10月10日13:30-14:30到计算机楼B431审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1)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手写签名);
(2)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填)或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填);
(3)证明材料:成果原件、成果检索页(导师签字)、《成果清单》(导师签字)。
未检索的成果情况:(1)录用成果需提交录用通知和缴费证明(导师签字);(2)在线发表需提交在线发表的网页截图证明(导师签字)。所有科研成果复印件均需导师以及本人确认签字。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填写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其中“基层单位”栏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栏填写博士或硕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栏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栏将由学校填写;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其中“培养单位”填写“吉林大学”,“报送单位”填写培养单位全称,“基层单位”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学生姓名”字之间不要空格、“民族”填写格式为“*族”、“入学年月”填写格式为“20**年9月”,同时按照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
特别注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使用电子签名和姓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