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外国专家费用报销流程,鼓励校内各单位邀请外国专家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经商议,现将外国专家费用报销流程及表格做如下通知:
1.规范外国专家来访审批方式
停止使用《外国专家来访审批表》,外国专家短期来访统一实行线上审批,邀请人须事先登录“吉林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http://47.100.28.23/JLU/)在“国(境)外人员来访管理”模块中填写《邀请外国(境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即完成审批。
2.调整外国专家费用报销手续
外国专家费用报销时,须提供通过“吉林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打印的《邀请外国(境外)专家短期来访申请表》,填写《吉林大学外国专家费用报销明细表》,并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其中:项目号段为417010000000、41909%、4190805%、3B%的,“经费主管单位”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后方可报销;其他项目号段的无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由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报销专家工薪、线上专家咨询费(讲课费)的,还须提供合作协议。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曲畅竹 85166565
财务处 梁晓阳 8516667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财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