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
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环节的通知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教考试﹝1996﹞3号 和《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 吉考委字﹝1999﹞10号 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考核及论文答辩环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材料
1.2023年10月09日之前提交《吉林大学入校信息》。
(附件一)
2.2023年10月09日之前提交大作业。
(附件二)
3.2023年10月09日之前提交电子版毕业论文及知网查重报告。
4.入校当天携带纸质版论文2份及知网查重报告、本人身份证。
5.上述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邮箱:liyanshen@jlu.edu.cn。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4日上午08:3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王湘浩楼A420
注:因提交、携带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参加本次实践考核及论文答辩环节,由考生自行负责。
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