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教育部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文件精神,推动学校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化进程,落实吉林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助力长春加快实现振兴发展,拟对我校概念验证项目从资金、场地、政策、投资等多方面进行支持,推动学校科技成果快速在吉林省转化落地。
技术创新链分为基础研究、概念验证、小试、中试、产业化5个阶段,概念验证是对已经取得基础研究成果,为减少转化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进一步开展技术可行性、商业可行性验证的过程,是为尽可能地减少科研成果在转化初期“夭折”现象,而对前沿技术研究项目的延续资助,促使科研人员成功踏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步”。
概念验证将“填平”实验室基础研究成果与可市场化成果之间的鸿沟,是探索创新链和产业链融通发展的新模式。
现面向全校征集2023年概念验证项目。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新能源、新材料 、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现代农业、光电信息、车辆与运载等高精尖产业领域。
2.已具备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拥有能够说明其原理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或论文、专著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
3.有明确或潜在可行的应用领域,市场前景好。
4.项目处在概念验证阶段,需要进一步进行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验证。
5.预期通过概念验证活动可完成工程样机、小试、知识产权分析布局、确定商业模式、进行技术交易及吸引投资等。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hxky.jlu.edu.cn/),选择“成果转化”栏下的“概念验证”在线填报,如有,请提供项目前期立项支持情况及其他能够反映项目技术先进性、成熟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等,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申报书需要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在线审批。
2.处于中试及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可此次一起申报,申报方式与概念验证项目相同,均登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选,择“成果转化”栏下的“概念验证”在线填报。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7日
4.具体在线填报事宜请查看吉林大学概念验证项目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
四、项目评审
1.科技开发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组织投资、技术及产业等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基于项目的技术方面、市场前景、知识产权、项目团队、验证目标、工作计划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 天。公示无异议,由科技开发办公室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任务书。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科技开发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反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供资源匹配等过程服务,以确保项目的进度和后续安排。
3.项目验收阶段以市场评价为主,项目完成后,从市场应用效果和技术交易、吸引投资角度以及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出发,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继续支持项目负责人专项资金重要依据。
4.此次评审的项目范围为集中申报期(即申报提交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7日)内的项目,有需要的科研团队在其他时间也可以随时通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将作为储备项目参与下次评审。
五、支持政策
1.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给予10-50万元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可突破。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研发支出(人力成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知识产权、市场测评和竞争分析、商业模式分析等。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书中将项目资金额度及使用计划详细说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经过概念验证目标达成的项目,以及中试、产业化项目由长春市科技局择优培育,提供落地空间、人才落户、公租房及实验条件资源匹配、投融资渠道对接等综合支持。对重大转化项目经项目评审由科技局继续提供资金支持。
3.根据项目需求,引入吉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对项目进行早期培育、孵化,直至产业化。
4.重点支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形成的基础科研成果、重点支持横向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贡献突出的科研团队。
六、项目执行期限
项目验证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报时在系统中的备注栏进行说明,给予延长至两年。
七、其它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等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将依据《吉林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此记入教师诚信记录,作为后续是否支持立项的重要依据。
2.从本次申报开始,只接受通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在线申报的项目。
联系人:徐婉、朱梓瑞、李启军
联系电话:85167421 (办公)
徐 婉13756652164
朱梓瑞18143078779
李启军18088670703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201-7
附件:吉林大学概念验证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科研院科技开发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