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8年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2016年度和2017年度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提交结题申请
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前登录“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在“大创项目管理”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1),并补齐立项申报书遗漏信息、学期检查材料等;在“课外培养计划”提交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及佐证材料。
提交PSD格式的展板文件电子版(样式见附件2)至学院教学办,发送至lansm@jlu.edu.cn。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2.学院结题验收
学院结题验收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结题验收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鼓励国家级项目向校内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投稿,网址:http://202.198.17.49/Jwk_dxscxcyjy/CN/volumn/home.shtml。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 PSD格式的展板文件样式
学校相关通知链接: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524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