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信息审核及学籍清理工作,结合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将填报2011级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在校学生信息中的全部数据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内的高考信息为准。各单位核对毕业生基础信息时,已有内容不得改动,空缺部分按要求填写。
二、学籍信息核对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由各班班长负责于9月5日上午10点之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计算机B428室)。
三、关于姓名的审核及更正:
1、因入学后改名造成“姓名” 与审核数据库内姓名不符的,需本人9月12日前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姓名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已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
2、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系统无法处理的,请用拼音代替。
3、更改的名字信息以吉林省教育厅在学生毕业前审批结果为准。
四、关于身份证号的审核及更正:
1、审核信息库内的学生本人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信息相符。
2、按吉林省教育厅规定,身份证号码前14位不允许更改,只可以变更身份证后4位号码,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不接受更改身份证号前14位的申请。申请更改身份证后4位号码的毕业生,需本人9月12日前提供(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身份证号码的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及身份证复印件,已经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只提供户籍证明手续的按无效处理,不予更改。
3、身份证由15位升18位且不涉及改出生日期及出生地的(即身份证前6位和出生日期不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4、更改的身份证信息以吉林省教育厅审批后的结果为准。
五、数据库内无学生审核信息的:
请直接联系教务办公室。
六、涉及到专业变动的审核原则:
入学后因各种原因更改或按类别招生的专业的,请将新专业名称填入“更正专业”字段,同时更正专业代码和学院名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