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4年4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查。
2.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以学部为单位对通过学院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国家级项目及被抽检到的校级项目结题鉴定进行公开答辩。
3. 通过学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1);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用于汇编成果集,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等;《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成果汇总表(附件4)等材料。并提交附件1——4的电子版。邮箱:cstbks@jlu.edu.cn。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日。
2.结题学院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3.项目成果介绍格式要求
4.学院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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