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2年9月组织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程序及工作要求
1.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5人以上)对本单位申请结题的各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项目组汇报与答辩情况、作品实物演示等环节提出评价性结题意见,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查。
2.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以学部为单位对通过学院结题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查鉴定。国家级项目及被抽检到的校级项目结题鉴定进行公开答辩。
3. 通过学校专家组审查的项目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获得审批的项目即可结题。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1. 申请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项目成果报告、公开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证明、成果介绍(3000字左右,用于汇编成果集,相关格式要求见附件3)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10日下午4点之前。提交地点:计算机楼B428室。同时提交《项目结题鉴定书》、《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成果介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stbks@jlu.edu.cn。
2. 9月12-13日学院组织结题项目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9月20-21日学校专家组进行结题鉴定(各学部国家级项目具体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 9月25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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