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9〕48号)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发 〔2020〕269号)要求,为了保证我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选拔录取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避免简单地按分数排队。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魏晓辉
副组长:徐高潮、黄岚
成 员:白江、高战国、李文辉、欧阳继红、陈娟、李强、胡成全、郭东伟、周柚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孟繁二
成 员:郭东,吕巍,张晓旭,于哲舟,罗瑞虹(学生代表)
3.学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全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168367。
三、常规推荐名额
我院2021年常规推荐名额为90人(含本硕博连读名额4人),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8人(含本硕博连读名额2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为13人(含本硕博连读名额1人),物联网工程专业为7人(含本硕博连读名额1人),唐敖庆计算机班为22人。唐敖庆计算机班名额为专项名额,不得挪用到其他专业。
四、常规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常规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
2.审核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按推免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推免综合成绩=推免成绩平均绩点*90%+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绩点*10%。
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按照大纲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计算实得学分,然后转换为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绩点,公式如下
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绩点=实得学分/ 12;最高为1.0
4.根据推免综合成绩,按分配名额的130%确定推荐考核人选。
5.进行考核,按分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学生名单并公示。
6.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创新推荐、支教推荐、补偿政策、“高水平艺术团”推免生、“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并已退役的应届本科生推免生
学校相关负责部门另行下发通知,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六、其他
1.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应与学院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校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2. 在毕业前学校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3.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我校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4.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