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吉林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及时上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可以申请专项(三)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二、材料受理
1.受理方式: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预算说明书3个部分。预算说明书参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电子版材料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文件名和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项目-吉林大学”,纸质材料一式4份,要求用A4纸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他装订方法。
2.受理时间和地点:电子和纸质材料申报受理时间均至2015年11月30日上午11点止。请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日前将材料自行报送至科技处高新办,中心校区行政楼722室,逾期不予受理。
3. 校内联系方式:电话:85167489,联系人:张文超、王宏亮,邮箱:kjcgxk@jlu.edu.cn。
附件:
1.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吉林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2. 项目申请表
3. 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预算说明书
科技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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